1.申請續借管道:
(1)以個人PC連至「館藏查詢系統」登入「我的書房」,點選借閱記錄>已借書,針對要續借的館藏逐一點選【續借】按鈕
(2)以行動載具下載「臺北大學行動圖書館」APP,進入「讀者專區」,點選借閱記錄>借閱查詢,針對要續借的館藏逐一點選【續借】按鈕
2.辦理續借前提(必須同時滿足下述條件):
(1)申請續借時間:
■一般讀者在圖書資料借閱到期日前7天內
■教師在借閱到期日前10日內;教師計劃用書帳號在借閱到期日前15日內 (含到期日當日)
(2)申請帳號為無違規狀態,包含外借中圖書逾期、借閱停權或罰款未繳清;
(3)欲續借圖書未被其他讀者預約。
3 .可續借次數:與讀者身份類型與資料類型有關
(1)讀者身份類型:
一般讀者最多可續借3次;教師最多可續借10次;教師計劃用書帳號最多可續借2次;校外讀者不可續借。
(2)資料類型:
■視聽資料與電子書閱讀器iPad僅可續借1次(不因讀者身份類型而異)
■設備借用(愛心傘、充電組、計算機等)、館際合作借書證不可以續借。
如何辦理續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