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書證申請
- 借閱證申請:
身分 辦證方式 編制內教職員工(含約聘教學人員)暨正式學制學生 憑本校核發之識別證、學生證辦理借閱;初次使用請先申請 讀者借閱權限啟用,方可使用電子資源暨館藏借用。 非編制內教職員工(含退休教職員工) 憑借閱證申請單檢附證明文件辦理。 校友、學分班學生、志工 - 憑借閱證申請單檢附證明文件辦理,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三千元(退證時無息退還)。
- 受限於電子資源廠商授權規定,校友/退休/離職人員無論是否繳交保證金,皆無電子資源使用權限。如需使用電子資源,請換證入館使用。
館際合作借閱證 根據雙方簽訂之合作協議書或約定辦理。 - 借閱證退還(含保證金):
須本人於開館時間內,檢附下列文件至流通櫃檯辦理:- 借書證
- 退款用領款收據
- 繳費收據正本(遺失者,請填寫「退借書保證金收據遺失切結書」) 原繳保證金費用,無息退款匯至申請人金融機構帳戶,作業時間約4週。
檔案名稱
檔案下載
借書證申請單
領款收據
退借書保證金收據遺失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