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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借書證服務

本館自90年6月1日起,為加強雙方合作關係增進讀者借閱對方館藏之便利,陸續與其他圖書館訂定了「圖書互借協議書」,建立圖書互借服務,歡迎全校師生多加利用。

  1. 服務對象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生。(惟中研院近史所郭廷以圖書館提供之館合證僅限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生借用)
  2. 服務方式
    ★建議先於館藏查詢系統中搜尋「館際合作借書證」,掌握館合證在館情形喔!
    1. 請在本館服務時間內持借閱證,至圖書館一樓流通服務櫃檯辦理借證;歸還館合證時亦請親洽櫃檯,請勿丟入還書箱。
    2. 借證後,請逕赴合作館借、還書。如逾期還書,請自行至合作館繳清罰款。
    3. 歸還館合證前,須先還清圖書、繳清罰款,如有圖書損毀或遺失,須依合作館相關規定辦理。
    4. 本館不受理未還清圖書或未結清罰款之館合證歸還,且不代為還書、繳交罰款。
  3. 使用規範
    1. 於本館尚有圖書逾期、逾期罰款未繳清及休學情形,不得借用館合證。
    2. 每人每館限借一張,至多可借三館,目前僅開放館藏地為三峽校區之館合證預約,不開續借及臺北校區、跨校區預約(館方將會手動取消)。
    3. 請遵守合作館借閱規則,可借冊數與借期依合作館規定辦理(如附表),不得預約及續借他館館藏。
    4. 館合證逾期歸視同館藏逾期歸還,本館將予以停權;如於他館尚有逾期未還圖書或未結清罰款之情形,亦將凍結在本館借書相關權利。於合作館借書未還或逾期罰款未繳清前,不得辦理休學或離校等程序。
    5. 館合證遺失請盡速通知本館凍結卡片,並至本館繳納兩百元遺失補發費用;未掛失前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其責任由借證者自行負責。
    6. 所借圖書,如遇合作館急需,可要求讀者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提醒您,透過實體證與虛擬證借閱的圖書,請親自至合作館櫃檯還書,以免不必要的爭議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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