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館拍攝服務
-
入館拍攝服務之種類、對象、時段、區域與申請如下:
- 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3日前,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親自送達或傳真電子郵件向本館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 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 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3日前,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親自送達或傳真電子郵件向本館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 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 申請人應於入館拍攝3日前,自本館官網下載申請表(另含入館拍攝計畫書)填妥後,以電子郵件、親自送達或傳真本館申請(並同時應完成依國立臺北大學總務處規定戶外拍攝收費之申請),經本館通知核准後,進行入館拍攝。
- 申請人若因故無法入館拍攝時,其應於入館拍攝2日前通知本館取消或變更。
種類 | 對象 | 時段 | 區域 | 申請 |
課程研究 | 因課程作業報告或學術專業研究需要之年滿18歲以上個人;但同一課程或研究至多5人入館拍攝。 | 本館公告開館日之開放時間;但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 本館1樓、2樓藝文展覽區及學習共享區、3樓、5樓、6樓校史館之各讀者使用區域;但2樓藝文展覽區與6樓校史館,以本館公告開放時間為限。 | |
校友婚紗 | 婚紗新人之一為本校畢業校友或現職教職員工生;但同一校友婚紗含工作人員至多5人入館拍攝。 | 本館公告開館週一至週五之9時至17時(寒暑期為至16時);但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 本館1樓、2樓藝文展覽區及學習共享區、3樓、5樓、6樓校史館之各讀者使用區域;但2樓藝文展覽區與6樓校史館,以本館公告開放時間為限。 | |
影視拍片 | 非屬本要點規定課程研究與校友婚紗之影視拍片者;但同一影視拍片工作人員至多60人入館拍攝。 | 本館公告學期中開館週六至週日之8時30分至 16時30分、寒暑期開館日之8時30分至16時;但本校學士班期中及期末考試,與其前1週不開放拍攝。 | 本館1樓、2樓藝文展覽區及學習共享區、3樓、5樓、6樓校史館之各讀者使用區域。 |
檔案名稱 |
檔案下載 |
入館拍攝申請表(107年3月20日) |
![]() |

